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作者: 时间:2015-08-01 点击数:

一、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值班人员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二、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值班人员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巡逻人员或保卫部门,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三、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先应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可拨打“110”报警。

四、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五、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组织人员抢救,疏散无关人员,同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六、发生群体性事件时,保卫人员应先行制止,了解情况,解散聚集人员,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展开调查并及时处理。

七、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或案事件后造成有人员伤害时,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侦破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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