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以防盗为中心的“四防”安全教育,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3.积极查破发生在校内的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并做到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清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调解民事纠纷。
5.加强同各单位治保组织的联系,支持和协助其开展工作。
6.做好各类人员户口管理和办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居民身份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及在校学生的户口迁入、迁出业务。
7.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暂住人口、外来人员及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8.做好各类治安案件、报警案件的登记和资料积累工作。
9.做好居委会工作。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宿感和凝聚力。
(2)办理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成员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是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3)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6)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0.负责对重点要害部门(位)的报审工作,检查落实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建立档案。
11.对特种行业、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及枪支弹药的日常管理。
12.协助有关部门对贵重仪器和财产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