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职责

作者: 时间:2015-08-01 点击数:

1.制止乱张贴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行为;制止未经有关机构同意而散发宣传品、印刷品等行 为。扭送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坏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 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人.

2.制止擅自设置、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行为。

3.检查和阻止未经有关机构批准或证件不齐的国内外新闻记者、采访者入校采访行为。

4.制止未经申请、审批而举办的集会、演讲、讲座、报告或者违反教育方针,干扰学校教 学、科研、生活秩序的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

5.制止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或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各种文化娱乐、促销经营活动。

6.制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及干扰破坏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7.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一般性民事纠纷;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学校财产和私人财产不受非法侵害。

8.加强防火、防盗和重点要害部门(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9.对校园交通实施管理,处理一般性交通事故。负责对校园内交通设施,标志牌的规划、设置、维护工作。

10.禁止在校园内肩挑叫卖、捡拾破烂、随意摆摊设点、无照经商。对合法经营者实施秩序管理。

11.制止未经批准而乱搭建、设置的临时或永久建筑物行为。

12.执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和综合治理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部署。

13.接受领导和上级机关交派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的保卫任务及重要领导人、外宾来校视察的外围安全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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