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人员在学院保卫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学院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院的治安秩序良好。其职责是: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完成学院保卫处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串岗、脱岗,不得旷工、缺勤;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
三、上班必须着装整洁,注重形象、礼仪,使用文明用语。
四、做好来访客人的接待工作,要热情主动,积极帮助联系被访人员是否在院,并认真填写来访客人登记表。
五、发现盗情、火情或人员斗殴,保卫人员不论当班与否,都要及时赶到现场,及时控制局面,以防事态扩大;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扬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认真履行保卫人员的光荣职责。
六、要按照学院安全规定要求,检查携带的可疑物品;严禁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校内,一旦发现有上述物品,必须立即报告保卫处领导处理。
七、禁止小商贩进入校内叫卖,不准校外闲散人员进入校内。
八、认真执行学院安全管理规定,对晚归学生要求出示学生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并予登记方可进入学院。
九、保持通讯畅通,领导呼叫要及时回应。
十、在执勤现场发现可疑情况个人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需要保卫人员增援的,应及时向同事求助。
十一、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参加军事训练和应急、消防等演练。
十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学生,尊师重教。
十三、爱护警用车辆、通讯设备、警具和服装,严禁非保卫人员使用。
十四、保持门卫室及周边场地清洁、卫生。